今年兩會期間,學前教育相關話題持續引發熱議。備受關注的入園難、入園貴、民辦園發展、普惠性學前資源等問題都在會議期間得到討論和回應。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關系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關系黨和國家事業未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快速發展,資源迅速擴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自2011年開始連續實施了三個學前教育發展計劃,至今已有8年。國家積極補短板,在不斷增加投入、促進政策保障體系、擴大資源、提高普及水平、有效解決“入園難”、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等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教育部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共有幼兒園26.67萬所,比上年增長4.6%。其中,普惠性幼兒園18.29萬所,比上年增長11.14%,普惠性幼兒園占全國幼兒園的比重為68.57%。根據此前教育部聯合四部門印發的《關于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到2020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將達到80%左右。
近年來學前教育的迅速發展有目共睹,但自去年起學前教育頻發新政,民辦幼兒園未來發展方向成為困擾眾多幼教投資人的問題。
201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指出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一時間,民辦幼兒園的發展前景受到質疑。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對幼兒園提出了基本要求,即符合安全標準、收費合理、家長放心。明確指出未來無論是公辦園還是民辦園,只要符合這三項基本要求,政府都會支持。
在全面二孩放開的今天,大量適齡兒童的涌現將使得社會對幼兒園的需求再上一個臺階,這也將進一步促進民辦園的發展。
除此之外,關于學前教育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問題,京華合木也進行了整理跟匯總
1、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如何解決
對于現狀與目標之間的差距,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政府將大力支持非基本養老育幼服務多元化發展,提升示范性幼兒園和托育機構的比例。同時,政府還要更多發揮社區的作用,引導優質養老育幼服務機構進入社區。
2、幼師缺編制、待遇不一的問題怎么辦?
去年5月,李克強總理曾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表示,將逐步全面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規范教師編制管理。但對于幼兒園教師編制不足、薪酬制定方式不一兩大圍繞幼師群體的難題,目前清晰的政策規則還未落地。
編制問題往往與薪酬待遇直接掛鉤。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認為,可以利用同工同酬的辦法解決教師編制問題。如果非在編幼師與在編幼師的待遇沒有差別,編制問題就不是很突出了。
除此之外,朱永新還提出可以嘗試突破編制的方法,例如未來可以有一部分教師是有編制的,另一部分教師則通過政府采購公共服務的方式解決編制問題。
3、學前教育立法進展如何?
2018年9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布,學前教育法納入立法規劃的一類立法項目,擬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提請審議。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北師大教育學部教授龐麗娟提出,我國學前教育立法應堅持公益與普惠、政府主導、改革與創新、公平與均衡的理念,并應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立法進程。
龐麗娟認為,立法的重點一方面在于明確學前教育性質和定位、職責及分工協調機制、管理體制與機構、督導評估與問責制度、財政投入體制和運行保障機制;
另一方面,立法應注重確立以公辦園、公辦性質園和普惠性民辦園為主體并多元共同發展的辦園體制、明確學前教師的身份地位等基本權益與保障,以及建立優先保障貧困地區和弱勢群體的學前教育扶助制度上。
4、學前教育政策支持如何傾斜
2018年11月,財政部曾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提出將以因素法分配學前教育發展資金。
今年兩會期間,民盟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提交了《關于“全面二孩”實施后加強幼兒園基礎設施和幼兒教師隊伍建設的提案》,其中建議加強學前教育政策支持和重點投入。
具體來說,《提案》建議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在2019-2021年三年內拿出幼教專項用地指標,鼓勵支持地方大力開展幼兒園建設。相關部門應確立配套園建設、幼兒園功能布局配比的系統思維。
5、托育領域如何規范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嬰幼兒照護事關千家萬戶。要針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的新情況,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加強兒童安全保障。
對此,不少人大代表提出了更加具體的托育機構監管建議。例如,全國人大代表陳瑋認為,考慮到0-3歲孩子的生理特點,幼托機構需要有更嚴格的要求,需要有實時的動態監測。全國人大代表闞全程表示,托幼機構在正常的托養之外,還要注重嬰兒的健康,特別是嬰幼兒的疾病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