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5月10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幼兒園開學工作的通知》,安排做好2020年春季幼兒園開學工作。相關事項如下:
一、時間安排
5月18日,全市各類幼兒園大班幼兒開學;中、小班(托班)幼兒由各地根據實際,安排在5月18日后,一周內有序開學。
二、有關要求
1.嚴格開學條件核查。明確開學時間后,經幼兒園申報,由各區、縣(市)教育和衛健部門根據省教育廳《幼兒園開學衛生防疫工作檢查清單》,對屬地各類幼兒園認真按園區組織開學核驗,合格一個園區,開學一個園區。各地教育和衛健部門要嚴格把關,逐園督查核驗,確認開學條件,不具備條件的,不得開學。
2.尊重家長意愿,實行自愿返校。本學期不返校的幼兒,保留學籍,不收取費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可結合實際實行幼兒園彈性上學制度。
3.優化幼兒進出園流程。各幼兒園要立足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幼兒入園出園實施方案,強化安全意識,完善晨檢制度,嚴格“亮碼+測溫”入園檢測;錯班錯時分批組織到園,加強管控力量,防止出現進園出園時段園門口人員集聚、交通擁堵等現象。
4.加強疫情防控指導和培訓。各地衛健(疾控)部門要向幼兒園派駐健康指導員,加強對幼兒園防控工作的指導。開展對教師、保育員、保安等工作人員的全員培訓,嚴格落實省市有關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的幼兒園保育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5.加強家園協作配合。以多種形式及時向家長宣傳幼兒園安全防控舉措,積極傳遞正能量,引導家長把好家庭防控關,做好上學前幼兒體溫自測,織密家園協作防護網,為安全順利開學合力創造有利條件。
6.科學安排幼兒一日生活。各地各幼兒園要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方式,并始終將落實防疫要求放在幼兒園工作的第一位,合理安排場地,最大限度利用空間,避免幼兒過度聚集。加強幼兒全日健康觀察,在入園、午睡后落實專人觀察幼兒健康狀況并做好記錄。嚴格落實幼兒園在園幼兒發燒處置流程,完善幼兒園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