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細落實落地 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第3號預警
暑假來臨,天氣炎熱,加之汛期降雨強度加大,溺水事件進入高發期。6月21日,重慶潼南區發生8名小學生溺亡事件,令人震驚,令人痛惜,給各地各校再次敲響了警鐘。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特發布2020年第3號預警,提醒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學校務必引以為戒,認真落實防溺水工作各項要求,盡最大努力防止此類事件發生。
一是宣傳教育要落細。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結合當地實際,廣泛宣傳防溺水知識和溺水危害,引導廣大學生珍惜生命,遠離危險水域。要采取多種形式,反復提醒學生在放學后、周末和節假日不要私自下水游泳,更不要到無人看護水域玩耍;遇到他人溺水要沉著應對,以最快速度尋求大人幫助,不要貿然盲目施救,造成更大悲劇。
二是家長監護要落實。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充分運用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通過家訪、家長會、電話、短信、微信、發放告知書等方式,及時向家長進行防溺水風險提示,督促家長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準確掌握孩子行蹤,切實做好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監管,嚴防離校期間溺水事件的發生。
三是風險防控要落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水域隱患治理。特別是南方河網密集地區,要及時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日常巡查,切實做到及時發現險情,妥善做好應急處置。
防溺水安全指南
天氣炎熱,加之汛期降雨強度加大,溺水事件進入高發期。在此提醒家長和老師,一定要注意防范兒童溺水事故發生,特別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尋求成人幫助。這些防溺水安全知識也要牢記在心↓↓↓
預防溺水,家長應該如何做?
01加強兒童監護
兒童對溺水風險識別和判斷力有限,家長及其他監護人有責任對兒童進行監護,為兒童提供安全并有專人監護的活動場所,避免其在危險水體附近玩耍。不能將低齡兒童單獨留在衛生間和浴室,或開放的水源邊。
兒童一定要由成人監管,不能交給未成年人看護。看護低齡兒童時,監護人與兒童的距離要伸手可及,專心看管,不能分心。
02隔離兒童和危險水體
將兒童和危險水體隔離有助于減少兒童接觸危險水體,保護兒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衛生間坐便器應蓋好蓋。家周圍的水井等蓄水容器應加蓋,或為水井安裝汲水泵、水管等,減少兒童接觸危險水體。
如果家中有5歲以下兒童,且房屋距離池塘、小溪等自然水體25米內,應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門安裝門柵欄,以阻擋幼兒自行外出。
03加強孩子安全教育
告知孩子應在家長或成年監護人的看管下參加水上活動,不允許單獨或與其他伙伴一起去水邊玩?;蛴斡?。
告訴孩子要去正規的游泳場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沒有游泳管理員,非專門開設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當同伴落水時,在大聲呼救的同時,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傷亡。
防溺水“六不”原則要牢記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
3、 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 、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