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等民辦教育機構幫扶工作的通知》,針對現階段民辦教育機構的實際困難,提出為民辦園提供專項補助、減輕辦學場地租金負擔等措施。
為幫助民辦園渡過難關,《通知》提出,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園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4000元的標準,給予運行支持專項補助,補助時間為3個月。補助經費用于幫助民辦園疫情期間維持教職工薪酬支出、支付園舍租金等,補助經費由各區財政予以保障。民辦園申請專項補助的條件之一,是疫情防控期間堅持并承諾不裁員或少裁員(教職工失業率不超過5.5%)。
在減輕辦學場地租金負擔方面,《通知》指出,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的民辦教育機構,在已免除2個月辦學場地租金的基礎上,將免租時間延長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民辦教育機構,可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民辦教育機構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若民辦教育機構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辦理,其間不加收滯納金。同時,2019年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此外,深圳允許運行經費緊張的民辦園適當提取本園共管賬戶資金(不超過賬戶資金總額的40%),用于發放教職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