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庭教育促進法》),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旨在通過制度設計,采取一系列措施,將家庭教育由舊時期的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
那么,《家庭教育促進法》將會給家長們帶來什么呢?
家庭教育由舊時期的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家長監護不力,監護不當,要追究家長的法律責任。
《家庭教育促進法》獲得立法通過,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有人疑惑,家庭教育是家庭內部事務,為什么國家要用專門的法律來管?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在新聞發布會上公開回應,《家庭教育促進法》正是要將家庭教育由舊時期的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將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他介紹,《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亮點,概括起來有以下兩點: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弘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通過制度設計,采取一系列措施,實現家庭教育由以家規、家訓、家書為載體的傳統模式,向以法治為引領和驅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的新模式迭代升級,將家庭教育由舊時期的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
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文件精神,改變家庭只是學生課堂的延伸、家長只是學校老師助理的狀況,彰顯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將家庭教育從學校教育的附庸境地解放出來,真正實現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