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培DAP“發展適宜性”理論,幼兒的教育要注意個體適宜性,即教師必須考慮每個兒童的特殊需要,無論是課程還是師幼互動,都應該適宜于兒童的個體差異,符合幼兒的發展特點和發展水平。那么,如何使教育實踐更具備適宜性呢?首先要整體觀察和了解兒童。落實教師培訓和教研工作,要求每位教師掌握科學的觀察方法,客觀記錄和描述兒童的表現,全面分析兒童的興趣和發展,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以《3—6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理論基礎,掌握幼兒發展的總體趨勢和發展目標,在此基礎之上對照兒童多元智慧觀察量表,明確兒童發展水平和最近發展區。觀察分析兒童行為的提前,首先要熟記《3—6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兒童學習與發展領域、子領域、各領域的發展目標和典型行為,在頭腦中建立一個完整幼兒的學習與發展的整體形象。其次,要對兒童多元智慧觀察量表的整體構架有清晰、深入的了解,從各個維度分析兒童的現有發展水平,確定最近發展區,以便教師能夠為其發展提供更有力的引導和幫助。只有這樣,我們在和幼兒一起互動時,才能抓住他們比較典型的、重要的、具有意義的表現進行細致的觀察,了解他們的最近發展區,從而計劃有效且適宜的環境及活動,支持幼兒向下一目標發展。再次,觀察中對幼兒做分析評價時,要在具體的情境中整體分析其行為的意義,不能只就具體的行為對照觀察量表的表現對號入座,從而容易對幼兒造成誤讀。
案例:搭建活動后,莉莉和程程都在搭建區把積木放回原位,莉莉動作很快,把自己周圍的積木收拾干凈并放回盒子里,看到程程還沒有收拾完,又開始幫程程收拾。程程發現莉莉在拿自己區域的積木后迅速站起來喊道:“別動我的!”莉莉沒有停,繼續把積木放回盒子里,這時程程大步跑過去想要搶回莉莉拿的積木,兩人撞到一起倒地。
看到這樣的情景,你會如何評價這兩個孩子呢?顯然,此觀察記錄更多地涉及社會領域。如果我們沒有從整體看待整個事件,可能會認為程程不能與同伴分享、合作游戲,與其他兒童有沖突時,直接搶回自己想要的東西,這樣對程程發展水平的評價可能就會出現偏差。如果我們從整體來看,從客觀、積極的角度看待程程,我們會發現,程程堅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認真負責,有良好的習慣;而莉莉雖然想主動幫助別人,但采取的行為方式是否恰當呢?當然我們是要肯定莉莉行為的初衷,但是當別人拒絕接受幫助時仍然固持己見,這樣的行為也是需要老師稍加引導干預的。所以,我們在分析幼兒的行為時,要在整個情景下具體分析,不能只對單個行為而不看事情發生的深層原因,避免得出偏頗的結論。
(文章來源:中國德培教育研究院 劉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