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是一種強有力的交流方式,音樂可以與我們的情緒匹配,也可以影響情緒。兒童對音樂有一種內在的、自發的親切感。
音樂與兒童發展
從嬰兒期兒童就對環境中的音樂有了意識并做出反應。當兒童參與音樂活動時,他的大腦“像圣誕樹一樣整個地亮起來”家長和老師應該給兒童提供歌唱、童謠、音樂欣賞的環境。對于年齡較小的兒童來說,音樂是認知、社交發展及身體發育的重要載體。
2歲的兒童開始對唱歌時的聲音有了初步的控制,開始喜歡簡單的歌謠、手指游戲、律動以及嘗試著演奏簡單的樂器;配有簡單肢體動作的歌謠是這個年齡的兒童最喜歡的活動。
3歲的幼兒由于肌肉控制能力、注意力持續時間、記憶力、概念認知能力以及獨立性等方面的增強和提高,兒童開始掌握跟多的歌謠,注意到聲音之間的不同,并將特定的音樂和肢體動作聯系起來。
4歲兒童開始欣賞更加復雜的一些旋律,喜歡自創歌詞和歌謠,并嘗試演奏樂器。到了5-6歲,隨著各個發展領域的能力的持續完善,兒童開始欣賞歌曲和舞蹈,能夠跟隨特定惡毒節奏模式,并能從樂器演奏中辨別出簡單熟悉的曲調。
人的音樂能力各有千秋。莫扎特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譜曲和演奏樂器,但是我們也發現有個別人完全對音樂沒有反應。有些兒童可能有特別的音樂天賦,而另外一些可能在其他領域有天分。但是兒童的音樂課程并不是要發現和培訓特殊的音樂天才,而是應該推動兒童對各種音樂形式的感受和欣賞。音樂也是一個群體表現獨特性的最為有力的方式之一,在課堂上會帶給孩子一種自豪感和愉悅感。
在我們的課程里,音樂應該是作為兒童日常游戲和探索的一部分,而不是僅僅在課程中專門一個特定的音樂時間來進行一種活動。可以專門布置出一個區域在架子或者教具柜擺放多種樂器,兒童可以探索這些樂器及其發出的聲音。兒童對樂器熟悉后,便可以開始嘗試分辨聲音。可以兩個人一組,中間將兩人用幕布隔開,其中一個人演奏樂器,另一個人通過樂器的聲音來辨別樂器。
教師也可以根據自己班級孩子的喜好,進行設計音樂角,在課程中不斷深入音樂元素,大量的音樂活動來促進兒童音樂欣賞能力的發展。
(文章來源:中國德培教育研究院 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