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教育廳等部門發布新修訂《陜西省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規定,建立“黑名單”制度,將違規辦學的學校及其舉辦者和負責人納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個人)名單,并面向社會公示。
《實施辦法》中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財政性經費、非捐贈資產,可以舉辦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幼兒園及民辦培訓機構。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營利性民辦學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工商行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辦學方向、教學內容、辦學行為違背黨的教育方針,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辦學條件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存在安全隱患;提供虛假資質或者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等行為;籌設期間違規招生,辦學期間違規收費;因學校責任造成教育教學及安全事故;抽逃辦學資金、非法集資;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記者 許祖華)